河南省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显示,8月23日15时30分,虞城县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郭某英,为集中隔离点8月23日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系商丘市病例3至病例13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自8月13日起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没有密切接触者,8月4日至8月21日共进行8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至此,商丘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尹某一家共有12人感染。
截至8月24日零时,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商丘市累计通报本土确诊病例1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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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第四轮全民核酸检测中,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在为市民做核酸检测。
图据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尹某一家12口人是如何被感染的?这要从商丘第一例本土确诊病例说起。
8月1日,商丘通报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南某纯的情况。南某纯系大商新玛特工作人员。因家属在郑州六院住院,南某纯曾在该院陪护,7月27日返回商丘。
8月2日,商丘新增1例本土确诊人员刘某某。刘某某也在大商新玛特工作,和南某纯在同一个办公室。
根据8月16日的通报,7月30日,郭某莹(病例4,尹某丈夫的妹妹)曾和母亲张某(病例6)到大商新玛特商场三楼服装区购物。
8月13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尹某(病例3)核酸阳性,其丈夫郭某某为密接。
8月16日,商丘市通报了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其中,有10人是尹某的亲属,分别为尹某的儿子及女儿,尹某丈夫的父母、祖父母、妹妹、姐姐、两个外甥。加上8月24日通报的1例本土确诊病例,尹某一家共有12人感染。
病例4:郭某莹,女,20岁,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在校大学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病例5:郭某甜,女,31岁,现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病例6:张某,女,5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病例7:郭某喜,男,52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病例8: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病例9: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病例10: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病例11: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病例12: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病例13: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病例16:郭某英,系商丘市病例3至病例13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河南商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8月15日通报称,因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其实际行程,致使疫情防控措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商丘市疫情出现反弹。对此,商丘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8月16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后通报处理结果,虞城县副县长等8名干部被给予免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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